定做漁文化民俗銅雕塑
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,在我國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,漁業是人類早期直接向大自然索取食物的生產方式,是人類最早的生產行為,雖然現在漁業捕撈都機械化,但傳統的漁文化依舊沒有沒落,在很多沿海城市定做漁文化民俗銅雕塑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明。
漁獵生產經歷了木石擊魚,徒手捕捉、棒打石擊,作柵攔截、圍堰竭澤,鉤釣矢射、叉刺網撈、鏢投籠卡和舟槳驅取的過程,漁業成為人類最早的經濟形態之一。隨著人類對魚類習性和捕撈技術的了解,從簡單到逐漸復雜的生產中,漁文化的積累和發展也相應隨之而來。作為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漁文化一旦形成,便與整個中國文化密不可分,相得益彰,共同發展。
文化的本質是以文“化”人,通過智慧的啟迪、知識的傳授、環境的熏陶、情感的誘導等,促進人的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:燧人氏教人捕魚、伏羲氏教人結網,舜“漁雷澤、雷澤之人皆讓居”,呂尚受封齊后興漁之利、使齊成為大國,范蠡著作《養魚經》、開創世界漁書之先河。里革“斷罟匡君”之忠、“羊續懸魚”之廉、王祥“臥冰求鯉”之孝、莊子“濠梁觀魚”之樂等等,均以熏陶、濡染、啟迪、激勵等方式,發揮其教化之功能。
周代漁人置柴木于水中、誘魚棲息圍而捕取的漁法,是今日人工魚礁的雛型;漢人漁人置木制紅魚于水中、引魚上鉤,成為后世擬餌釣之先導;東晉漁人以長木擊板、驚嚇魚類入網的“鳴 ”,成為后來的聲誘漁法;東海漁民以繩編連植于灘涂的竹子、捕獲退潮時被竹枝所阻魚類的“滬”漁法,成了大上海的簡稱。我國周代關于禁漁期、禁止毒魚和密網捕魚等規定,正是現行《漁業法》對漁具、漁法的限制。
原始人捕魚摸蝦掌握水性后,出現古稱“水嬉”的游泳、弄潮、戲水、賽舟。體形象“文”字、《山海經》稱其為“文魚”的彩色魚,形態優美、嬌姿艷體的金魚,絢麗多彩、婀娜多姿的熱帶魚,點綴庭院雅室、美化人們生活;五彩斑斕、富貴華麗的錦鯉,寓意吉祥幸福、象征和平友誼。除了飼養“水中寵物”、養殖與觀賞外,垂釣、斗魚等更是人們喜聞樂見的娛樂項目。